上海2013年高职毕业生服兵役后和基层服务期满接受成人本科教育录取方式
更新时间:2013-12-06 12: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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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2013年高职毕业生服兵役后和基层服务期满接受成人本科教育录取方式
上海2013年高职毕业生服兵役后和基层服务期满接受成人本科教育录取方式:
1.录取工作在市教委的领导下,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招生院校对已确认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阅档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
并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院校网站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合格考生将予免试入学,招生院校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招生院校应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核,经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由考试院高招办调剂录取到其他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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