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考票据法重点复习资料:票据保证
更新时间:2015-03-12 1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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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票据法重点复习资料:票据保证
保证:是指行为人在已签发的票据上,进行保证文句的记载,完成签章,并将其交付持票人,从而表明对特定票据债务人的票据债务履行承担保证的行为。
票据保证的种类:票据保证分以下不同种类:①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②完全保证和部分保证;③正式保证和略式保证;④单纯保证和不单纯保证。
票据保证的性质:票据担保作为一种人的担保,与一般民事保证具有同一的特征。但票据保证同时也是一种票据行为,因而票据保证存在若干与一般民事保证不同的独自的特征。
主要表现在:①具有单方性。票据保证是单方法律行为,这是票据保证在行为性质上的独自特征。②具有独立性。票据保证的成立,不完全依赖于主债务的成立,这是票据保证在其成立上所具有的独自的特征。③具有无因性。票据保证与出票、背书等票据行为一样,也是无因行为,在票据保证行为完成后,依该保证行为所发生的票据保证效力即独立存在,不受其所保证的实质性原因关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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