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经济法学原理快速记忆笔记-选择题3
41.正义的第一个原则为平等原则,规定公民的基本自由权是完全平等的,绝对不可侵犯的,它适用于社会制度中规定并保障公民平等自由权的那些方面。
42.经济法以社会公共性为本位。
43. 自然经济是一种落后的经济。
44. 建立经济法体系的条件:(1)一国或该国的执政党奉行一种比较成熟、比较稳定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2)本学科的研究要达到相当的程度(3)国家经济法立法具备一定的数量和质量。
45.法规的抽象性是由人们对具体情况的无知性决定的。
46.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47.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顾此失彼。
48.宏观调控措施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经济、行政和法律三种
49. 宏观调控原则贯彻经济法的始终。
50.宏观调控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主要特征。
51.宏观调控原则实现着经济法的基本精神。一是秩序为重,一是国家干预。
52.市场竞争必然是自由竞争。
53.竞争有深厚的人性基础。
54.竞争的本义是多个主体(至少两个主体)旨在争取同一目标而竞相努力。
55.市场主体的经营业绩优越于国家的经营业绩。
56.经济法以民法为依归是由民法的性质所决定的。
57.经济法义务具有无偿性。
58. 经济法的主体既不是纯粹的私人,也不是纯粹的国家机构,而是国家机构与私人。
59. 市场竞争权的性质:自由竞争权;消费者主权;公平竞争权;经济民主权;经济职权
60.凯恩斯的划时代的不朽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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