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经济法学原理快速记忆笔记-选择题2
21.竞争分配是分配、按劳分配、按优分配。
22. 经济法秩序禁止相互串通、意思联络、恶意共谋以限制竞争的现象。
23.社会秩序主要是自发形成的。
24. “调”和“控”,两者是内在统一的。“调”是“控”的限定,也是“控”的途径。
25.非国家机构所从事的行为不属于调控行为。调控行为目的不在赢利而在秩序调控;不追求个别利益而着眼社会公益;不仅是市场调节,更是国家干预。
26.日本经济学说受德国经济法学说的影响较大。
27.宏观调控界定了调控的范围不应走出宏观领域。私人自治优于国家调控。
28.“经济法”一词最早是于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来里在其名著《自然法典》是提出的。
29.《民法通则》的正式颁布,给聚讼已久的经济法和民法的关系作出了立法判决。
30. 亚当•斯密认为人是经济人。私人利润的打算,是决定资本用途的唯一动机。但自私自利的人们并不可恶。
31.差别原则,即允许人们在经济和社会福利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但这种差别要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尤其是要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境况最差的人的最大利益。
32.当代正义原则是关爱境况最差者的原则。
33.问题最终要归结为人权问题。
34.宏观领域是国家可以并且能够有效调控的范围所在。
35.间接调控是市场体制的内在要求。
36.把社会境况最差者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归结为人权问题。
37.为了消费自由才要竞争自由,两者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38.私法的自由是形式自由。
39.经济法的自由是实质自由。
40.自由必然要求竞争,竞争是自由表现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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