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经济法学原理快速记忆笔记-选择题1
经济法原理
1.“经济法”一词是“舶来品”。
2.集成说的代表人物是努兹巴姆。
3.在英国,人们尚未感到有使用“经济法”概念的必要
4.“经济法”这一概念首先在德国流行起来。
5.功利主义把一切都化约为可计算的利益,把一切都看作是可以按得失相较原则交换的利益,甚至包括人的基本自由,它认为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大于优于先于少数人的自由
6.罗尔斯批判了契约伦理,提出了公平正义,
7.对象说的代表人物是哥乐德斯密特。
8.自然经济时期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现代经济法,就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前期,即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和竞争时期也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现代经济法。
9.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这一本质属性也是市场经济的主要优越之处。
10.垄断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
1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反映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质。
1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体现经济法的基本内容。
1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统率经济法的具体制度。
14.方法论说其代表人物卡伊拉。
15.在亚当•斯密看来,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神奇的全智能之“手”,它能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协调统一起来,能把整个经济社会调节得运行自如,因而根本用不着其他之“手”包括“国家之手”的参和。
16. 经济法的根本宗旨就是通过调整特定市场经济关系最终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17. 一切经济自由都可以、也应该归结为消费自由。
18. 消费自由是通过经营自由,提供丰富的商品、多样的服务,以便“百样货迎百家客”。
19.竞争不能是自发无拘,放任自流,不是无序的而是有序的。
20.竞争要求一种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精神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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