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考公司法串讲笔记(16)
更新时间:2013-09-06 16: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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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考公司法串讲笔记
三、公积金的用途
1、弥补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留存法定公积金不低于注册资本25%)
3、增加资本;
4、特殊情况下分配股利(不超过股票面值6%,留存法定公积金不低于注册资本25%)
第三节 公 司 分 配
一、公司分配的原则
1、非有盈利不得分配原则:目的为了维护国内公司的财产基础及其信用能力;
2、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a.依法缴纳所得税;b.用当年的税后利润弥补历年所留的亏损;c.提取法定公积金;d.提取任意公积金;e.向股东分配股利;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
二、公司分配的形式
1、现金股利:是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利,是公司股利分配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也是最受欢迎的一种分配形式。
2、股票股利:通过发给股票的形式向股东支付股利。
3、财产股利:是公司以现金以外的财产向股东发放股利。
4、负债股利:是公司以负债方式向股东发放的股利。
三、违法分配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