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2013年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3)

2013年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3)

更新时间:2013-08-13 10:10:0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

  31、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生效的行为。

  32、不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

  33、抽象行政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34、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35、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电大专科形考

  36、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发现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限国家机关予以撤销,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37、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因某种法定情形而依法宣布失去法律效力。

  38、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与行政立法有关的情报、资料以及行政立法计划的解释、说明等,凡是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的情况,公民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

  39、情报公开制度:与行政立法有关的情报、资料以及对行政立法计划的解释、说明等,凡是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的情况,公民均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

  40、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

  41、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

  4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43、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44、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45、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环球网校在职硕士课程全新上线!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各地10月自考时间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