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2013年4月中英《公司法律制度研究》第十四章

2013年4月中英《公司法律制度研究》第十四章

更新时间:2013-04-14 13:30:3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第十四章 公司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产品: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产品的特征:

  (1)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

  (2)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必须是用于销售的产品;

  (3)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4)建设工程中,作为构配件、零件、建筑材料使用在建设工程中的产品,都应受产品质量法的调整。

  2、销售者的瑕疵担保责任是违约责任。

  3、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产品质量责任。

  4、生产者赔偿责任的确立条件:(简答)

  (1)产品存在缺陷;(2)损害的界定。

  5、损害的界定: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侵权责任)

  人身损害:死亡、人身伤害、健康损害。

  他人财产:缺陷产品外的其他财产。

  6、生产者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7、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考试安排汇总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报名信息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