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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考国际法学习笔记(31)

更新时间:2013-04-10 09:39:5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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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识记]哪个海域的上空属于国家领空范围?[200907单选]

  领陆和领水之上的领空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领水包括内水和领海。

  7. [识记]领土主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200904多选]

  领土主权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领土管辖权

  领土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或属地最高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物,拥有排他的管辖权。领土管辖权是领土主权的主要内容和标志。

  (2)领土所有权

  这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和资源拥有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利。

  (3)领土完整不可侵犯

  领土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独立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尊重一个国家的领土主权,就必须尊重一个国家的领土完整。

  8. [领会]领土主权的限制有哪些情况?[200907单选,201104单选]

  根据一般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国家在行使领土主权时通常受到两种限制:

  一、一般性限制,即对一切国家或大多数国家领土主权的限制,如领海的无害通过制度、领土的利用不得损害邻国的利益等;

  二、特殊限制,即根据国际条约对特定国家的领土主权所作的限制,如共管、租借、势力范围和国际地役等。

  1、共管

  共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某一特定领土共同行使主权。

  2、租借

  租借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租借给另一国,在租界期内用于条约所规定的目的。承租国取得某事项的管辖权,但出租国仍保有对租借地的主权。

  3、势力范围

  势力范围是指19世纪末期,英、德、法、葡、意等国在非洲东部、中部划分彼此的势力范围,缔结条约,条约规定凡缔约国互相承认各所占有的地理上的范围,各国在其势力范围内有取得殖民地或设立保护地的完全权利,他方缔约国不得加以侵害。

  4、国际地役

  国际地役也称国家地役,是指根据条约对一个国家的属地最高权所加的特殊限制,根据这种限制,一国领土的一部分或全部在一定范围内必须永远地为另一个国家的某种目的或利益服务。

  9. [识记]哪些情形构成对一国主权的一般限制?[200907单选]

  一般性限制,即对一切国家或大多数国家领土主权的限制,如领海的无害通过制度、领土的利用不得损害邻国的利益等。

  10. [识记]国际地役的概念是什么?[201007单选,201104单选]

  国际地役也称国家地役,是指根据条约对一个国家的属地最高权所加的特殊限制,根据这种限制,一国领土的一部分或全部在一定范围内必须永远地为另一个国家的某种目的或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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