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成人高考 > 成人高考备考资料 > 专升本民法婚姻家庭复习:收养关系解除的后果

专升本民法婚姻家庭复习:收养关系解除的后果

更新时间:2015-06-23 10:19:46 来源:|0 浏览1收藏0

成人高考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专升本民法婚姻家庭复习:收养关系解除的后果

  特别关注: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物权复习汇总

  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人身关系上的效力

  1、养子女与养父母间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和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养子女与生父母间

  解除收养关系后,未成年养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财产关系上的效力

  1、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2、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3、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共同财产的分割

  编辑推荐:

  成人高考真题汇总

  2015年成人高考报考指南

  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 

  更多信息请访问:成人高考频道 成人高考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青藤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成人高考资格查询

成人高考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成人高考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