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债权复习:债的保全
更新时间:2015-04-02 15:28:49
来源:|0
浏览
收藏
摘要 2015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债权复习:债的保全
特别关注: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物权复习汇总
债的保全
(一)债的保全的概念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单方实施或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二)债权人的代位权
1、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2、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权利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须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3、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及效力
(1)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2)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三)债权人的撤销权
1、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2、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3、撤销权行使的方式与效力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