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总论复习: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更新时间:2014-05-25 14: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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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总论复习: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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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领受;债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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