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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总论:代理权的消灭

更新时间:2013-07-25 09:45:5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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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权的消灭

  1、委托代理权的消灭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6)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辞去委托;或者被代理人的继承人解除委托。

  2、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

  (5)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2013年成人高考考试时间确定:10月12-13日 

?2013年成人高考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更多信息请访问:成人高考频道    成考高起点辅导   成人高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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