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成考学籍变动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0-04-02 1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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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因病、因工作等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可申请休学。
学生申请休学必须持有关证明,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办理有关休学手续。
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年为期。
因病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要由县以上医院证明其已恢复健康并能坚持学习,因工作等特殊原因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由所在单位证明其能恢复学习,方可复学。
二、因犯有严重错误或校方认为不适宜继续培养者,令其退学。
三、学生一般不得转学、转专业,确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换等特殊情况必须转学转专业的(仅限于一年级),应在每学期注册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
转学、转专业,一般限于同科类、同层次、同形式之间进行。
转学分别由转出和转入学校审查提出意见,并由转入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本校转专业由我校提出意见,报省教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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