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成考学籍变动须知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确认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2、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就无法继续学习者;
3、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使得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的学生在复学时,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者。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专科专业不予转入本科专业;
2、“高升本”与“专升本”专业之间不予互转;
3、专升本层次不转专业;
4、文科专业不能转入理工科专业;
5、入学考试未加试课程的不能转入加试课程的专业;
6、江苏省教育厅规定的其他不予转专业的情况。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3、应予退学的;
4、毕业学年内的;
5、江苏省教育厅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学生申请转学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后,经我校和拟转入(出)学校审核同意,报请江苏省教育厅(或外省市教育厅)批准后,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二)办理转学手续,应由我校按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报送下列材料:
1、学生转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江苏省普通高校学生转学申请表;
3、盖有省级招生部门印章的录取简明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4、教务部门提供的学生学习成绩表。
(三)转学、转专业办理时间
1、申请转专业,在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办理;
2、申请转学,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开学初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