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考票据法重点复习资料:汇票出票的效力
更新时间:2015-02-10 09: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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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票据法重点复习资料:汇票出票的效力
汇票出票后,即产生出票的效力,表现为:
①对出票人的效力。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②对付款人的效力。出票人出票行为的完成,对付款人来说,并为发生票据上效力。
③对收款人及持票人的效力。
汇票出票行为的完成,对收款人亦即第一持票人发生的效力,主要表现为产生了收款人的票据权利,即一定金额的支付请求权,从而使收款人成为票据权利人。而从收款人受让票据的持票人,也当然享有与前述的收款人同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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