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吸收犯
更新时间:2014-07-07 11:03:15
来源:|0
浏览
收藏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吸收犯,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推荐辅导班型:2014年自考保过班全新上线 不过免费重修|2014年自考英语签约保过套餐热招
吸收犯
一行为是另一行为的必经过程,或当然的结果而被吸收的情况。
吸收犯的特征类似于牵连犯,即(1)数行为;(2)犯数罪;(3)犯不同种数罪;(4)其中的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5)属于实际的数罪、处断的一罪。
吸收犯主要有三种类型:
(1)吸收必经阶段的行为,例如行为人入室抢劫、强奸的场合,往往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这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是行为人预定入室“抢劫”行为的一个必经阶段,被抢劫行为吸收,只需要以抢劫一罪论处。
(2)吸收组成部分的行为。例如行为人伪造增值税发票,同时又有伪造发票上印章的行为。这个伪造印章的行为是行为人伪造发票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被伪造发票行为吸收,只需要以伪造发票罪论处。伪造金融票据罪,同时有伪造印章的行为。伪造印章的行为被前罪吸收。
(3)吸收当然结果的行为。例如行为人非法制造枪支然后又持有该非法制造的枪支。这个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是行为人非法制造枪支行为的当然结果。被非法制造枪支行为所吸收,只需要以非法制造枪支罪一罪论处。
此外,对于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的情况,也有认为是吸收犯的。例如,行为人在同一案件中既有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又参与了犯罪的实行,一般按照实行行为定罪处罚。对于教唆、帮助行为,作为在供犯罪中的作用考虑。再如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之后,转入实行,以实行行为作为根据定罪处罚。
编辑推荐:
2014年各省市自考次数及时间调整专题|2014年7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
2014年10月各地自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自学考试频道|自学考试论坛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考前看!2026年4月自考《大学语文》必考30点汇总2026-04-10
- 一次上岸!2026年4月自考考前最后一卷,全专业【免费领取】2026-04-10
- 干货!2026年4月自考《英语(专升本)》答题+写作模板,直接套用2026-04-09
- 4月11日开考!自学考试各题型答题必备有效技巧+真题资料包2026-04-08
- 2026年4月自考考前速记手册汇总!各专业重点速背资料【免费领取】2026-04-07
- 速领!2026年4月自学考试《英语二》题型分值+作文模板(附范文)2026-04-06
- 2026年4月自考公共课考前冲刺指南:高频考点全梳理与高效提分技巧2026-04-05
- 划重点!2026年4月自学考试《习概》简答题、论述题高频考点汇总2026-04-03
- 26年4月备考必看:自考《习概》历年核心考点分布情况2026-03-31
- 2026年4月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最新评分细则:题型分值+阅卷评分标准全解读202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