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共同犯罪的形式
更新时间:2014-06-30 1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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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共同犯罪的形式,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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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形式
a.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必须有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
b.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承继的共同犯罪:承继共犯,对参与前加重结果不承担,中途加入者能够构成共犯。事前无通谋例:甲用暴力伤害丙,然后劫取丙的财物,这是乙看见,帮助甲劫取财物。甲、乙是事中共犯。对于刑事责任要实行有限度的刑事责任,乙只是一般抢劫,甲对致人重伤承担责任。
c.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实施行为一样,也叫共同正犯。
复杂:实施行为不一样,有实行犯、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
d.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一般:没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特殊: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的特点:人数众多、较为固定、目的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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