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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201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办理通知

更新时间:2014-06-06 11:07:2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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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韶关市201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办理通知,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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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初审手续的通知

  根据省自考办的文件要求,我省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广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并在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现就我市关于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初审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 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已通过的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各科成绩在同一准考证上。

  (八)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九) 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合并准考证、考籍数据(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相片、成绩等)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二、毕业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毕业申请时间:6月15-20日

  (二)毕业初审地点:市自考办(市西堤北路13号)、乐昌考办。

  三、毕业申请步骤

  未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流程:修改考生基本信息→交初审材料→打印表格→交表。

  已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流程:交初审材料→初审→交表。

  (一)修改考生基本信息及毕业申请

  考生自行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考生基本信息维护”,进行“毕业申请”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打印时要删除页眉和页脚,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经校对无误后,自行如实填写“考生个人简历”,并到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一式两份,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和需提交的毕业申请材料。

  没有自行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可到初审地点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二)交初审材料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原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及复印件。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以下两种之一):

  (1)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的在线验证码必须确保有效期至2014年7月10日以后。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毕业时尚未拿到前学历毕业证书的,提供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待拿到毕业证书后,需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然后登录系统进行前学历信息修改,填写前学历毕业证书编号,选择“前学历已毕业,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码”,填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12位在线验证码,修改前学历信息不得晚于7月10日。

  4.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需提供专科学习的完整成绩单。

  5.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复印件。

  6.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7.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8.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三)交表

  市自考办通过系统进行毕业初审后,考生领取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校对该表正面的各项内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于6月20日前上交。已按要求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初审后可直接交表。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2014年6月20日前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10日前登陆系统进行前学历信息修改,若不按时上交材料、不如实填写前学历信息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次办理。

  (二)市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发证。

  (三)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14年10月中旬,届时请考生在韶关招考网(www.sgzkb.com)查阅毕业证书发放安排。

  (四)考生办理毕业初审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应自行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然后参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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