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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考本科毕业生3月17日起申报学位

更新时间:2014-03-12 12:59:3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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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自考本科毕业生3月17日起申报学位,请广大考生注意!

  环球网校近日得知,北京市符合现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可在3月17日至23日进行2014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申报。

  本次申报的专业为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学校主考的本科专业。除公安管理专业外,其他专业学位实行网上申报。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并非所有专业都在本期申请,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主考专业的学位申请安排在下半年。

  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点击“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学位申报―2014年上半年学位申报”,登录所用用户名和密码与课程报考时相同。考生要按系统提示仔细填报各项内容并缴费,学位评审费为100元。有关公安管理专业的学位申报及照片采集事宜,考生可在工作日8:00―11:30、14:00―17:00咨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电话为83903177、83903499。

  考试院自考办负责人提醒,申报成功后,考生要注意查看学位申报凭单。凭单上有学位证书发放的详细信息。大部分主考院校的学位证书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发放,但北大、中传等主考院校自行发放证书,领取时间可在凭单上查询。

  北京邮电大学对学士学位授予期限有特殊要求,考生获得毕业证书后要同期申报学位,如同期未申报,还可申报一次,逾期则不能再申报。

  本次申报统一采集考生照片,考生要携带填写完整的自学考试学位证照图像采集信息表,前往北京美天易拍网络公司进行图像采集。考生无需取件,纸质照片及电子证照由易拍公司制作完成后统一送达考试院自考办。剩余照片连同学位证书一起返还考生。若考生不能参加拍照,可委托他人代办。办理方法为向易拍公司提供电子文件,要求蓝底、免冠、标准近照,像素不小于1000×1500,JPG格式,提供纸质照片无效。

  考试院自考办相关人员提醒,为避免人多排队长时间等候,考生要尽量按照“相关链接”中给出的日期安排,在易拍工作时间(9:30―12:00、13:00―17:00)前往采集。考生若未到指定地点采集照片、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或填涂信息表有误,将可能造成申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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