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票据法》常见试题理论笔记-13
更新时间:2014-02-19 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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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对价取得票据,还需再具备三项要件采能独立并完整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代理的形式要件有四项
1票据代理关系必须显示于票据上
2显示于票据上的代理关系,必须写明被代理人名称
3显示于票据上的代理关系,必须由代理人签章
4显示于票据上的代理关系,必须表明代理意旨,即必须具备代理意旨文句
票据代理中的无权代理,应具备
1无权代理的行为必须记载在票据上
2必须是无权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签章
3必须是无权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并以代理人身份签章
4必须是票据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5必须是无权代理行为没有瑕疵
票据行为的越权代理,应具备三要件
必须显示于票据上 必须有代理权限 必须是已超越代理授权
票据取得的三种情形
1取得票据并享有票据权利 包括:因发行 背书 交付 清偿而取得
2取得票据但不享有票据权利 包括:恶意取得 重大过失取得
3虽然取得票据,但是否享有权利应视前手权利情形而定 包括:无偿取得 依其他法律规定取得
以对价取得票据,还需再具备三项要件采能独立并完整享有票据权利
1不悉知票据存在抗辩原因
2无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
3须无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