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房地产评估"复习资料:债权类及货币类流动资产评估
第三节 债权类及货币类流动资产评估
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及其他费用(如待摊费用)等;货币类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和各项存款。
一、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评估
企业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主要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赊销原因而形成的尚未收回的款项,企业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货款等。这些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属于企业债权性流动资产,但由于存在回收风险,因此,在对这些资产估算时,一般应从两方面进行:一是清查核实应收账款数额;二是判断估计可能的坏账损失。应收账款评估值确定的基本公式为: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已确定坏账损失-预计坏账损失
二、应收票据的评估
票据是具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债据,是由债务人签发的在指定日期内由持票人向出票人(即签发人)或承兑人收回票面金额的书面证明。
票据可以转让,也可以贴现。
由于票据有带息和不带息之分,所以对不带息票据,其评估值即是其票面额。对于带息票据,应收票据的评估值应由本金和利息两部分组成,本金是指出票人承诺的债务金额,利息则为债务到期时所应支付的资金使用成本。
应收票据可采取下列两种方法:
1、按本金加利息确定。计算公式为:
应收票据评估值=本金×(1+利息率×时间)
三、待摊费用、预付费用和短期投资的评估
(一)待摊费用的评估
(二)预付费用的评估
(三)短期投资的评估
四、现金和各项存款的评估
众所周知,资产评估主要是对非货币性资产而言,货币性资产不会因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差异。因此,对于现金和各项存款的评估,实际上是对现金和各项存款的清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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