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经济法》名词解释整理(十二)
更新时间:2013-12-18 14: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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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它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是国务院监督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职能部门。
111)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它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是国务院监督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职能部门。
112) 商业银行:是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为业务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它以货币作为商品进行经营活动,通过买卖货币提供金融服务等活动来获取盈利。
113) 价格法: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价格法的调整对象概括地讲就是指与价格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有关的各种价格关系。
114) 审计:是指由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依法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核、评价的监督活动。
115) 计量法:是调整计量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6) 标准化法:是国家对现代化生产进行科学管理的有关标准化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7) 标准化:主要是对科学、技术与经济领域内重复应用的问题给出解决办法的活动,其目的在于获得最佳秩序。
118)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在管理、保护、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9) 土地管理法:是调整在土地的管理、保护、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20) 森林法:是调整在森林、林木的管理、保护、采伐、森林资源的利用和植树造林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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