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商标法3
商标法:第六条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商标法: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46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注销之日起1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能被核准。
商标法: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更多自考动态请您持续关注环球网校自考频道!
最新资讯
- 2026年4月自学考试《习概》各题型分值曝光,答题模板来了2026-03-17
- 倒计时!2026年4月自考考前冲刺,这份救急资料很关键【免费领取】2026-03-16
- 最后一月!2026年4月自考备考资料:真题、教材变动、题库更新2026-03-15
- 2026年4月自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答、论述题常考重点,附考前必刷100题2026-03-15
- 2026年4月自学考试《外国文学史》简答题高频考点,附历年真题2026-03-14
- 干货!2026年自考《行政管理》备考:零基础复习计划+通关答题技巧2026-03-12
- 2026年4月自考《大学语文》名词解释常考要点+万能答题模板2026-03-11
- 26年4月自考倒计时!最后1月冲刺指南,这样学效率翻倍2026-03-11
- 2026年4月自学考试公共课+专业课:题型、分值、命题规律一文看全2026-03-10
- 更新收藏!2026年4月自学考试公共课考试科目、题型分值及通用答题模板2026-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