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考试动态 > 河北省自考毕业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河北省自考毕业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更新时间:2013-11-22 10:37:0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河北省自考毕业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一、为什么需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报考河北省自学考试,在网上申请毕业(或免考)时,需要填写大专及以上层次学历证书信息,用于“学信网”在线查验。如果学历证书未在“学信网”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无法通过在线查验。网上申请毕业(或免考)时考生填报证书信息有误的,也无法通过在线查验。

  考生办理毕业(或免考)时,通过“学信网”在线查验未通过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认证费用自理),用以辅证学历证书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学历证书为河北省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二、《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注册信息中出生日期(含身份证号)信息与考籍中出生日期(含身份证号)信息不符的,需增加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册的出生日期有误的(含未注册出生日期)

  学历证书标明正确出生日期(含身份证号)的,提交与填报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未标明出生日期或标明的出生日期有误的,提交毕业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在取得学历证书后,身份证号码变更的

  提交带有变更前信息的毕业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县级公安机关署章的、公安部统一制式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认证报告》中姓名信息与考籍中姓名信息不符的,需增加提交以下材料:

  (一)属曾用名的

  提交标明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曾用名的户籍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籍证明信的曾用名不得为后期手写填加。

  (二)注册信息有误的

  提交毕业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原毕业院校上报注册信息错误造成的,同时提交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机构(部分):

  (一)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

  电话:010-82332257

  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二)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东辅楼106室

  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2

  传真: 0311-66005712

  网址:http://www.hbxsw.org/a/zw/xlrz/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详询以上机构。

 

?2013年10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2014年4月自考报名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