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国际经济组织法概论"章节复习-11
更新时间:2013-10-30 1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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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自考"国际经济组织法概论"章节复习
(三)投票权与表决: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各成员国的投票权为:自动取得的250票基本投票权加上其认缴股份数之和。
国际开发协会各成员国的投票权为500票基本投票权加上其认缴股份数之和。除非另有特别规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国际开发协会的一切事务均适用简单多数通过的议事规则。
(四)法律人格: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国际开发协会分别具有完全的法人地位,特别是有权签约、取得和处置不动产和动产以及进行法律诉讼。上述三个组织的财产和资产均免受搜查、征用、没收或其他行政或立法行为的任何形式的扣押。其档案均不受侵犯。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已被瑞士在其与该行签订的有关该行在瑞士的地位、特权和豁免的协定中,明确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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