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考《金融法》章节笔记-7
更新时间:2013-10-14 14: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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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自考《金融法》章节笔记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设立
1.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
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最地法定注册资本数额
设立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合作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的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资本。
3.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资料及审批程序(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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