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考《金融法》章节笔记-1
更新时间:2013-10-12 13: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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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自考《金融法》章节笔记
第一节 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概述
1.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是中央银行,也是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主管金融工作的部级政府机关。
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事业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同时也是金融市场的监管者。它的全部开支来源于财政,其从事公开市场业务的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2.中央银行的职责(多选)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发行货币,管理货币流通;
依法审批和监管金融机构;
依法监管金融市场;
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
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的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经理国库;
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
完成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3.货币政策的目标: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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