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考公司法串讲笔记(7)
更新时间:2013-09-03 15: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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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考公司法串讲笔记
第二节 公司资本的具体形式
一、货币:是公司资本中最常见也是最基本的一种构成形式,几乎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都离不开货币资本。
我国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二、实物:主要是指建筑物、厂房和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
条件:经济上有益性喝法律权属上的无争议性。
三、知识产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
四、其他出资形式:一能否用货币估价、二能否转让财产权;
第三节 公司资本的增减
二、公司增资
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依法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
条件:A.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B.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C.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D.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三、公司减资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依法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
实质上的减资,是因为公司原定资本过高而形成大量的过剩资本时,为避免资本的闲置而由公司将多余的资本返还给股东的行为。
名义上的减资,一般是由于公司经营不佳、亏损过多、造成公司实有资产大大低于注册资本总额时,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总额的方法来弥补亏损的行为。
我国减资的法定程序:A.董事会制定公司减资方案
B.股东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C.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D.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E.办理变更登记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