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增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为自考社会助学机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8-16 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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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对于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自考
社会助学机构予以登记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社会助学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363号)精神和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清理整顿和重新登记工作方案》(湘教考自字[20094]号)要求,经相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自考管理机构初审、我院复审并公示,决定对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自考社会助学机构予以登记,并颁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登记证》。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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