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2013年自考经济法企业与公司法复习资料(29)

2013年自考经济法企业与公司法复习资料(29)

更新时间:2013-06-28 09:59:4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386.被除名人如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定起诉时间为30日,法院依据被除名人的具体行为及情事审理后决定除名是否有效。

  387.谈判并签订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共同制定合营企业章程。

  388.由于公司重整制度的宗旨是防止公司的破产,因此也被称为破产保护制度或破产预防制度。

  389.由全体发起人以书面形式认购公司章程确定的股本总额的35%以上。

  390.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行使股东会职权。

  391.由入伙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

  392.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合作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

  393.和解是由债务人发起,在债务人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集体达成的旨在挽救债务人,避免其破产清算的一种制度安排

  394. 和解是避免其破产清算的一种制度安排。

  395.和解是由债务人发起,在债务人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集合达成的旨在挽救债务人,避免其破产清算的一种制度安排。10、企业设立的一般是指不同法律形式、不同行业、不同投资来源、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设立时应具备的共同条件。

  396. 一般有限公司以3-5人为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397. 一般地,法院不接受公司本身或者公司股东提出否认公司人格的主张

  398. 一般来讲,外资企业在我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但经批准也可采取其他形式。

  399. 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企业10%以上的股份,则后者不能购买前者的股份。

  400. 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考试安排汇总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报名信息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青藤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