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3年新增两所自考社会助学机构
更新时间:2013-06-04 12: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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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对于长沙广播电视大学、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设立自考社会助学机构予以登记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社会助学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363号)精神和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清理整顿和重新登记工作方案》(湘教考自字[20094]号)要求,经相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自考管理机构初审、我院复审并公示,决定对长沙广播电视大学、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设立自考社会助学机构予以登记,并颁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登记证》。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