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自考《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4.1
更新时间:2013-04-14 13: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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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产
一、 概念:(会选择判明科目的性质)P58
二、 总预算会计在管理财政性存款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简答准备)★★★
1、集中资金,统一调度。
2、 严格控制存款开户。财政部门的预算资金除财政部有明确规定者外,一律由总预算会计统一在国库或指定的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将预算资金或其他财政性资金任意转存其他金融机构。
3、 根据年度预算或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拨付资金。不得办理超预算、无用款计划的拨款。
4、转账结算。总预算会计的各种会计凭证不得用以提取现金。
5、在存款余额内支付,不得透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