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自考“公文写作与处理”考点解析:5.4
更新时间:2013-04-08 14: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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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4月自考“公文写作与处理”考点解析:5.4
第五章 机关法定公文的写作(上)
第四节 指示 意见
(1)指示
1)指示: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工作的公文。 2)指示的特点:1.针
对性 2.原则性 3)指示的类型:
按照指示内容涉及的范围,可分:
1.涉及全局问题,带普遍性的指示。
2.涉及局部问题,带特殊性的指示。
4)指示的写作:
1.标题 :一般由发文单位、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2.正文:一般由指示根据、指示事项、执行要求三部分组成。
指示根据:包括理论根据、政策根据、现实根据等。
(2)意见
1)意见: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发表的对工作有指导性质的文件。
2)意见的类型:
1.直接指导型。2.批转执行型。
3)意见的写作:
注意内的政策性、原则性,对下级的要求要明确具体,表达条理要清晰。
1.标题:一般也是发文单位加事由加文种。但如经上级机构批转或转发,则
上级多半用“通知”的形式下达,而将“意见”全文附在后面。
2.正文:一般根据意见的多少,分部分或分条分点阐述,其第一部分或第一
点,多半是提出意见的现实依据。后面部分则是对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实施的细则
、步骤、方法等。意见的内容,要原则而不空洞,具体而不琐细,要让下级知道
怎么做,但又不致束缚下级的创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