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理学简答知识点(6)
26、法律调整对外关系的基本方式。
(1)缔结或参加大量双边、多边国家协议来促进国际关系领域的各方面的合作,稳定国际关系,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2)国内法与国际法发生某种矛盾时,采取国际法优先的原则,同时进行必要的相应国内立法以保证国际法在我国的履行。
(3)通过国内法调整涉外关系,使国内法与相应的国际条约、惯例等相衔接。
27、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关系。
(1)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全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石,直接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对它的确认和保护是社会主义法的首要任务。
(2)社会主义法确认和保护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的经济结构。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确认公有制并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
(3)社会主义法确认和保护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并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4)社会主义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28、社会主义法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
(1)社会主义法为改革指明方向,确定改革的基础。
(2)利用法律形式,贯彻改革的措施,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3)巩固改革的成果。
(4)协调各种利益主体的冲突,协调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29、科学技术与法的相互影响。
(1) 科学技术对法的影响
第一.科学技术对立法工作的影响
科学技术对法的内容有影响,这种影响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大量新的立法领域的出现;
科学技术对法律调整范围有影响,如刑法罪种的设立;
科学技术对法的形式有影响,包括规范的形式、结构形式和信息传递形式都与科技发展水平相关;科学技术对法律技术规范有影响,表现在法律规范中大量纯粹技术规范的出现和技术性、专业性术语的运用。
第二.科学技术对法的适用的影响从认定事实方面的影响。科学技术的提高,先进技术手段运用于违法事实的认定。
从适用法律方面的影响。计算机的发展以及网络信息的传递对法律的适用机关选择应该适用的法律文件或判例、减轻法官和律师的工作负担,起着重要的作用。
(2) 法对科学技术的影响
第一.法对科学技术发展的组织和管理起作用。运用法律手段确认和保证科技发展的优先地位;运用法律手段组织、协调和管理科技活动。
第二.法对科技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起保证和促进作用。
第三.法对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后果起抵制和防范作用。
第四.法对国际科技合作的推动和协调作用。
30、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的区别。
(1)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非法律规范或者是在社会关系和社会意识的基础上形成的,或者是非国家的组织制定的;
(2)非法律规范是由习惯、传统、道德影响和一般的社会影响的力量保证实现,法律规范除上述保证外,还受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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