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刑法学”第一章名词解释
更新时间:2013-03-13 09: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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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学第一章名词解释:刑法、司法解释、立法解释等
第一章
1.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司法解释: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3.立法解释:指在刑法颁布后,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4.论理解释:指参酌刑法产生的缘由、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5.反对解释:指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表述,推导其反面含义的解释方法。
6.体系解释: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7.比较解释:指将刑法的相关规定或外国立法与判例作为参考资料,借以阐明刑法规定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8.扩大解释:指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通常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9.文理解释: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10.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与结构。我国刑法典分为:①总则;②分则;③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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