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08年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免考新规定出台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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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考委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重新规定如下:从2008年起,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生一律上福建自考网申请免考。(福建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