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10月自考成绩发放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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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持IC卡准考证于12月15-17日到报考所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成绩通知单;集体报考单位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由各区县自考办安排。未领取上期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可于12月15-17日到区县自考办办理补领手续。
二、为方便考生查询本期考试成绩,考生可于12月12日起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到本人本期自学考试成绩。
三、为从服务于考生的大局出发,本期成绩发放后依然为个别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办理本期成绩复核工作,成绩复核手续安排如下:
1、成绩复核仅限于本期发放的成绩。
2、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12月12-17日从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点击“北京市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在进行成绩查询后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手续(集体报考单位申请方式和时间相同)。北京市自考办、各区县自考办及主考高校不接待考生个人查卷。
3、成绩复核结果以实时方式由北京市自考办于12月30日前在网上反馈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保留一个月,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在领取到本期成绩通知单后可于北京市自考办考生接待日工作时间办理本接本、课程免考、考籍转入、转出等相关手续。为方便考生,考生接待日时间自12月8日至22日连续办公,周六、日不休息。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