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06年1月自考加考的补充说明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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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一部分考生提前毕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06年1月安排一次自学考试的特殊考试(加考),现将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一.2006年1月7―8日(星期六、日)安排部分课程自学考试加考,具体开考课程安排已在本网站向社会公布了。
二.根据考生要求,在原公布开考计划的基础上,再增加:汉语精读(一)(维吾尔文),1月8日下午考试;行政法(维吾尔文),1月7日下午考试。
三.仅剩最后1―2门课程的考生或停考专业的考生,近期(1月份、4月份、7月份)又未安排考试相关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在2005年11月25日前通过电话、信函或去当地自考办预报,我办将根据预报情况决定是否安排考试。
四.具体报名有关事宜,将通过正式文件通知各地自考办,同时在 新疆自考在线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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