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湖南大学自考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湖南大学关于社会考生2021年10月考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了做好2021年10月考期的毕业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的对象
1、考生需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毕业论文答辩,若未达到报考要求,我中心将取消考生本次答辩资格。
2、已通过考生个人空间报考了2021年10月考期毕业论文的考生。
二、毕业论文工作具体安排 考生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可以及时获取2021年自学考试毕业证领取等短信提醒。
1、考生在报考前,可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附件一),也可根据报考专业及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论文题目,完成毕业论文选题,填写选题表(附件二),并根据《湖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毕业论文指导书》(附件三)的有关要求,认真撰写论文初稿。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31日前将选题表和论文初稿电子档,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我中心指定邮箱(zxkszx@qq.com)进行初审,邮件主题为考籍号+姓名+专业论文,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3、通过论文初审的考生,请于9月6至10日的工作日(9:00-11:00、15:00-17:00),到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第二教学楼旁边红楼)北栋206室缴纳论文指导费(300元/每生)及领取论文情况登记表,也可委托他人代交费用及领取论文情况登记表。论文指导老师将于缴纳论文指导费后统一进行安排,相关事项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9月13日至10月10日,考生与论文指导老师联系,将选题表和论文初稿交与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考生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毕业论文情况登记表,完成论文正稿。
5、有申请成人学士学位需求的考生,还须在提交论文正稿的同时附上查重报告,查重系统统一为维普,文字复制比≤20%。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由答辩的实际情况和查重结果决定。
6、答辩方式:现场答辩。
7、答辩时间:10月16日上午9:00~12:00。
8、答辩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水上教学楼,具体安排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三、不明之处请与湖南大学自学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31—88684686。
四、如因疫情原因导致考试时间变动,学校将另行通知。
湖南大学自学考试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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