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自考采购管理和采购与供应管理停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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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20〕3号),我校全日制本科无采购管理专业,已无自学考试采购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该专业学位授予按规定设置过渡期。2023年6月及之前毕业生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可申请工商管理(采购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2023年6月以后毕业生不再授予学位。
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并登记备案,采购管理(专升本)于2020年3月预警,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于2021年3月预警,以上2个专业从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进入停考过渡期。为做好上述2个专业的停考善后工作,现就停考过渡期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采购管理(专升本)和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停止新生报名。此前尚未通过该专业任何课程的考生,也不能报考该专业。此前已通过上述2个专业至少一门课程的考生,在专业停考过渡期内仍可继续报考该专业的课程考试。2023年7月1日起,停止颁发上述2个专业的毕业证书。
2.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继续安排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课程考试(含实践课程)及毕业申请。
3.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继续安排采购管理(专升本)课程考试、论文申请及毕业申请。2023年上半年只进行采购管理(专升本)毕业论文写作及毕业申请,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
4.停考过渡期内采购管理(专升本)毕业生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可申请工商管理(采购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如果外语水平不符合学位申请要求,获得毕业证书后可通过我校集体报名参加毕业一年内最近的一次大学英语(日语)四级考试。
5.友情提醒在籍考生:
(1)通过课程门数较少或在过渡期内无法通过全部课程的考生,建议及时转报其他专业,也可将考籍转至其他省市相关专业。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毕业的考生,可参加其他专业的考试,相关课程须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进行免考。
(2)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尽早完成该专业的课程考试。
(3)采购管理(专升本)考生如要申请学位,请关注我校自考办网站关于学位申请制度,2023年起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新的学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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