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3年成人高考考试科目及语种
由新疆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得知,新疆2013年成人高考考试科目及语种安排如下:
(一)考试语种
考试分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四个语种。
以上各考试语种、科类全部采用网上评卷的模式进行制卷和考试。
(二)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按文、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汉)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汉)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2)高起专考试按文、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汉)语。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汉)语。
上述“外(汉)语”中的“外语”指的是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考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招生专业的要求选择一种;“汉语”指的是报考民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考汉语。
以上各科类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设置见附件2。
2、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基础汉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科目对照表见附件3。
上述的“英语” 指的是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考英语;“基础汉语” 指的是报考民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考基础汉语。
(三)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族考生(统称“民考汉”考生),全部用汉语言文字答卷。
(四)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考生,用与所报招生计划相对应的维、哈、蒙三个语种中的一种语言文字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