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成人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更新时间:2010-04-20 10: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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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组织学员于毕业前一学期按学位申请条件认真填写学位申请表(逾期不提出申请的,学校不再授理)。
2、学院根据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
3、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4、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学员,由学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办理学士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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