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学院成考转学(专业)办法
更新时间:2010-04-09 1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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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学
1、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本院学习,可允许转学。
2、新生在未取得学籍以前不得申请转学。老生在最后一学年不得申请转学。
3、学生转学,须经本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转出与转入学校同意并签署意见后,转出学校将学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学籍档案提交给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携带上述材料。报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批。
二、转专业
1、学生因工作变动,需要学习对口专业知识,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报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备案。
2、转专业应在新生注册后一个月内办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
注:学生转学或转专业原则上限予同科类、同层次和低年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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