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成考学籍变动须知
更新时间:2010-03-30 12: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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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一般不得转专业或转学,如确有特殊情况,且符合有关规定者,经夜大学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必须持有转出学校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并经市教委同意后,由夜大学领导审核批准,编入相应的班级。一般新生和毕业班不接受插班生。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的;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招生考试科目不同的专业或学校;
6、毕业年级的学生;
7、根据规定应予以退学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四、学生转学、转专业,一般应在每学期开学结束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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