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成考转专业(学)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0-03-30 13: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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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函授、业余、脱产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如因工作单位调动或户口迁移等特殊情况需要转学者,应持单位证明提出申请,经由学校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函授、业余、脱产班学生一般不予转专业。确因工作需要要求转专业,应持所在单位证明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跨专业转学的;
4、毕业年级的学生;
5、本科学生的成人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当年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10分的;
6、已办理过转学手续的;
7、应予退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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