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民法合同复习:赠与合同的撤销
更新时间:2015-04-27 11: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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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情形。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外,赠与人均可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撤销后,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物,以恢复原状。尚未交付的,可以不再履行交付义务。
赠与合同依法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以至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赠与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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