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新开药店准入门槛
更新时间:2013-08-19 08:55:06
来源:|0
浏览
收藏
摘要 宁提高新开办药店的准入门槛,明确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人数,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为执业药师。
记者从济宁市食药监局获悉,在原有基础上,济宁提高新开办药店的准入门槛,明确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人数,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为执业药师。同时,连锁企业规模不少于10个门店。
免费听老师讲课?点击这里!执业药师3天免费试学服务
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医学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老师联系方式:62126633-6749 专业老师QQ群:328632537
上一篇:"药房"、"药店"与"药师"
下一篇:执业药师稀缺 云南仅30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