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3-04-02 16:32:57 来源:|0 浏览0 收藏0 摘要 经国务院同意,新组建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考试须知】 经国务院同意,新组建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特此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编辑推荐 2026中级会计成绩查询入口10月30日开通,附查分流程及复核要求 2027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目录+各章重点汇总(收藏版) 2027中级会计经济法目录+各章节备考重点汇总(建议收藏) 2027中级会计现在备考早吗?全年学习计划+报考指南全梳理 分享到: 编辑:环球青藤 上一篇:转发《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下一篇: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