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3:13 来源:|0 浏览0 收藏0 摘要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预习计划答疑精选试题下载备考经验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六日 编辑推荐 2026中级会计成绩查询入口10月30日开通,附查分流程及复核要求 2027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目录+各章重点汇总(收藏版) 2027中级会计经济法目录+各章节备考重点汇总(建议收藏) 2027中级会计现在备考早吗?全年学习计划+报考指南全梳理 分享到: 编辑:环球青藤 上一篇:南京市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费用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